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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三段论的结构

  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种,甚至都可以说是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古典演绎推理的重要部分,从逻辑学的教学来看,当然是重要的,一般要掌握三段论的构成形式、公理、规则、格、式等知识。但如果仅仅是针对管理类财经类入学逻辑应试,则没有必要掌握以上全部的知识。要想做题又快又准,只需知道三段论的基本结构即可。

  三段论的结构:

  三段论在我们的日常讲话中、在法庭辩论中、公文写作中都是比较常见的,在入学逻辑试题中,一个最重要的题型就是结构类似。所以,我们必须首先理解什么叫三段论。
  三段论是由两个含有共同项的性质命题作为前提推出另一个性质命题作为结论的演绎推理。在一个有效的三段论中,一共只出现三个概念,每个概念有且仅出现两次,例如:
  所有的人都会死,     (大前提)
  我们是人,           (小前提)
  所以,我们    会死。  (结论)
       (小项) (大项)
  其中,结论中的主项叫做小项,如上例中的“我们”;结论中的谓项叫做大项,如上例中的“会死”;两个前提中共有的项叫做中项,中项起到连接两个前提的作用,故又称之为联系项或媒介项,如上例中的“人”。在三段论中,含有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如上例中的“所有的人都会死”;含有小项的前提叫小前提,如上例中的“我们是人”。
  一般来说,标准的三段论结构是:1大前提——2小前提——3结论。但在日常语言中,可能会省略其中的一句,也有可能会把结论提前到第一句,这些,都不影响三段论的结构。而这些,都是管理类财经类入学逻辑考核点。
  对于三段论来说,真正影响它结构的是:中项的位置,结论与前提的质(即肯定或否定)、结论与前提的主项的“量”(即:“所有”或“有些”)。中项在前题中位置可能有四种组合,依据中项位置的不同而形成的三段论的各种形式称做三段论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