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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抢劫罪
概念: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1)手段:包括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手段。 a.暴力手段:抢劫罪的暴力手段只能针对被害人,敲诈勒索罪、强奸罪的暴力可以针对被害人,也可以针对被害人的家属、亲友等。 b.胁迫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手段只能是暴力胁迫,敲诈勒索罪、强奸罪的胁迫手段可以是暴力胁迫,也可以是精神胁迫。 c.其他手段:药物麻醉、灌醉酒等。 (2)实施暴力和取财的时间:两个当场。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以及绑架罪的关键区别。  (3)取财的对象:向被害人本人取财。这是与绑架罪的关键区别,绑架罪是向第三人取财,并且犯罪人必须是利用第三人基于对被害人安危的担忧取得钱财。 (4)对象是他人的财物。 a.抢回自己的财物不构成抢劫罪,因采用暴力致人伤害、死亡的,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b.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也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定其他罪名。 c.以自己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定其他罪名。 (5)一罪与数罪: a.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b.实施抢劫罪后,趁被害人没有发觉,拿走他人财物的,以抢劫罪与盗窃数罪并罚。 (6)转化型抢劫: a.概念: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 b.特征: ①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三种犯罪行为中的一种。 ② 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③ 行为人必须是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