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累犯:
(1)概念: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条件:
① 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② 前后罪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③ 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以内;
④ 已满18周岁(《修正案(八)增加》)。
特别累犯:
(1)概念: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2)条件:
① 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② 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间。
不要求前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其他应注意的几点:
(1)前罪必须被判处刑罚,被免予刑罚或缓刑的不构成累犯。因为前罪没有执行,不存在屡教不改的问题,但缓刑被撤销的例外。
(2)刑事责任:① 应当从重处罚;
② 不得缓刑;
③ 不得假释;
④ 被判处死缓的可以限制减刑;
⑤ 被判处死缓的禁止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