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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反常积分的定义
(1)无穷限的广义积分: (i)积分区间情形 设函数在区间上连续,取.如果极限存在,则称此极限为函数在无穷区间上的广义积分,记作,即,这时称广义积分收敛;如果上述极限不存在,就称为广义积分发散。 (ii)积分区间情形 设函数在区间上连续,取,如果极限存在,则称此极限为函数在无穷区间上的广义积分,记作,即,这时称广义积分收敛;如果上述极限不存在,就称广义积分发散。 (iii)积分区间情形 设函数在区间上连续,如果广义积分都收敛,则称上述两广义积分之和为函数在无穷区间()上的广义积分,记作,即 这时称广义积分收敛;否则就称广义积分发散。 (2)无界函数的广义积分(也称瑕积分): (i)瑕点的定义:设上有定义,而,称b为的瑕点。 (ii)瑕积分的定义: 设上有定义,为瑕点,且对任意的上可积,即极限存在,则称该极限值为无界函数上的广义积分或叫瑕积分,记作: , 此时也称广义积分是收敛的;若上式的极限不存在,则称广义积分发散。 类似地可以定义瑕点为时的广义积分,其中上有定义,为瑕点,且在任何上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