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穷限的广义积分:
(i)积分区间
情形
设函数
在区间
上连续,取
.如果极限
存在,则称此极限为函数
在无穷区间
上的广义积分,记作
,即
,这时称广义积分
收敛;如果上述极限不存在,就称为广义积分
发散。
(ii)积分区间
情形
设函数
在区间
上连续,取
,如果极限
存在,则称此极限为函数
在无穷区间
上的广义积分,记作
,即
,这时称广义积分
收敛;如果上述极限不存在,就称广义积分
发散。
(iii)积分区间
情形
设函数
在区间
上连续,如果广义积分
和
都收敛,则称上述两广义积分之和为函数
在无穷区间(
)上的广义积分,记作
,即
这时称广义积分
收敛;否则就称广义积分
发散。
(2)无界函数的广义积分(也称瑕积分):
(i)瑕点的定义:设
在
上有定义,而
,称b为
的瑕点。
(ii)瑕积分的定义:
设
在
上有定义,
为瑕点,且对任意的
,
在
上可积,即极限
存在,则称该极限值为无界函数
在
上的广义积分或叫瑕积分,记作:
或
,
此时也称广义积分
是收敛的;若上式的极限不存在,则称广义积分
发散。
类似地可以定义瑕点为
时的广义积分
,其中
在
上有定义,
为瑕点,且在任何
上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