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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我国的国家制度

国家制度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通过宪法、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方面的制度的总称。

我国的国家制度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等。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国体即国家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这个统一战线具体包括两个范围的联盟:一是我国大陆范围内,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二是广泛地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基础的政治联盟。

目前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服务。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②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③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④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

①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

一方面,产生方式不同。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西方议会的议席是各个政党、利益集团、各种社会势力政治分脏的结果。

另一方面,根本利益不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届别开展活动,不按党派分配席位。共产党员、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都肩负人民的重托,为人民服务,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西方议会内部分为不同的议会党团,议员为了各自党派的私利钩心斗角、尔虞我诈。

②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有着本质区别。 一方面,我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西方通常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由议会(国会)、政府和法院把持。

另一方面,各国家机关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西方三权分立制度的三个机构有时由一个政党控制,有时由不同政党分别控制,互相扯皮。

③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有着本质区别。

一方面,我们的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

另一方面,我们的人大代表工作和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而西方议会的议员是脱离生产工作第一线的“职业议员”是一个拥有自身特殊利益的共同体。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色

①首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根本特点。

②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不是搞一党制。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统一战线学说同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既是政党制度,又是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符合中国国情的原因。

①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

②有利于执政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③有利于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④有利于促进执政党的建设。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我国采取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单一制,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既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民族状况的必然要求,符合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点

①体现了国家的集中统一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结合,体现了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的正确结合;

②保证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更好地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③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尽快地发展,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昌盛;

④促进民族团结,保证国家的统一,有利于加强边疆建设和巩固国防。有利于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⑤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机关;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城乡基层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我国已经建立了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6.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